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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7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中央驻滇有关单位:为认真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决策部署,推动新时代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和高技能人才队伍高质量发展,充分激发人才创新活力,大力营造识才爱才敬才用才环境,激励广大人才为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作出新贡献,省人民政府决定,邓崧等119人为2024年度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山云辉等100人为2024年度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和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是我省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的优秀代表,在各行各业作出了突出贡献。希望受奖励的人员充分发挥模范带头作用,珍惜荣誉、再接再厉,不断树立新目标,实现新突破,创造新成就。广大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要以他们为榜样,主动担负起新时代赋予的使命责任,艰苦奋斗、顽强拼搏、勇攀高峰,为推动云南高质量发展作出新的更大贡献。各地各部门要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和中央人才工作会议精神,全面落实新时代人才工作的新理念新战略新举措,深入实施人才强省战略,进一步做好引才、育才、用才工作,努力营造有利于专业技术人才和高技能人才发展的良好环境,进一步激发和释放人才创新创造活力,为云南经济社会发展提供坚强人才支撑。附件:1.2024年度云南省有突出贡献优秀专业技术人才名单 2.2024年度享受云南省政府特殊津贴人员名单云南省人民政府2024年6月28日(此件公开发布)
2024-07
各州(市)人民政府,省直各委、办、厅、局:《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云南省交易团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执行。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24年6月26日(此件公开发布)第七届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云南省交易团工作方案为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中国国际进口博览会(以下简称进博会)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力以赴做好第七届进博会云南省交易团(以下简称省交易团)各项组织筹备工作,坚持突出主题、整体部署、分头推进、加强协作、动态调整的工作原则,宣传展示我省高质量发展和高水平开放成果,精心组织高质量采购商团队参加进博会,吸引更多企业到我省投资兴业,推动实现“参展商变投资商”,着力扩大成交规模,为进博会“越办越好”贡献云南力量,制定本方案。一、省交易团组成人员团 长:王予波 省长副 团 长:刘 勇 副省长 (待定)省政府秘书长秘 书 长:冯 震 省政府副秘书长 杨 沐 省商务厅厅长副秘书长:寸 敏 省商务厅副厅长 李 翌 省商务厅副厅长成 员:庄志强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 潘红伟 省委统战部副部长,省工商联党组书记、常务副主席 邓恒源 省委台办主任 黄小荣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国资委主任 寇 杰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厅长 王云霏 省教育厅厅长 王学勤 省科技厅厅长 王椿元 省财政厅厅长 李 琰 省农业农村厅厅长 赵国良 省文化和旅游厅厅长 姜 旭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 张士金 省外办主任 杨建林 省政府研究室主任 张锦林 省市场监管局局长 马 翔 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 高 峰 省侨联主席 刘琪琳 贸促会云南省分会会长 王 迅 省投资促进局局长 郭曙光 云南农垦集团董事长为确保工作务实高效推进,省交易团设置秘书综合组、业务组、主题活动组、外事工作组、宣传组、上海保障组、医疗保障组等7个工作组和17个交易分团〔16个州(市)分团和卫生健康委分团〕。二、主要活动(一)进口采购活动组织举办各类招商宣介活动,运用媒体宣传及微信小程序等手段,进一步推动招商渠道多元化、专业观众邀请精准化、对接服务专业化,组织、邀请专业观众积极报名参展参会,打造我省高质量的专业观众群体。组织采购商参加政策解读会、新品发布会、贸易洽谈会、采购需求发布会等现场活动,为采购商与进博会参展企业提供更加便捷的磋商洽谈条件,促成采购项目成交签约,帮助企业畅渠道、拿订单,全力完成采购任务。(二)主题活动紧紧围绕“3815”战略发展目标,结合我省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及产业发展需要,在会期策划举办主题推介活动,充分利用进博会万商云集机遇,主动邀商、精准招商,吸引更多企业到我省投资兴业,引进一批高质量企业和项目,助推全省高质量跨越式发展。三、职责分工及任务(一)省交易团工作组1.秘书综合组主责单位:省商务厅组 长:杨 沐 省商务厅厅长副组长:寸 敏 省商务厅副厅长工作职责:统筹安排保障省领导进博会期间各类活动。负责综合协调、对外联络、信息沟通、VIP及工作人员指标统筹分配、行政参会人员证件办理、行程对接、经费申请保障、后勤服务等工作,统筹好进博会信息系统、地方交易团服务系统的管理使用,配合主题活动组做好有关活动的组织筹备。完成省交易团交办的其他工作。2.业务组主责单位:省商务厅组 长:杨 沐 省商务厅厅长副组长:李 翌 省商务厅副厅长工作职责:结合进博会展区设置,统筹协调17个交易分团组织采购商参展参会及企业人员证件办理,做好成交统计工作;组织采购商参加各类采购政策解读会、新品发布会、贸易洽谈会、采购需求发布会等现场活动;负责进博会信息系统地方交易团服务功能中的“采购商采购需求发布”板块的信息采集和发布。完成省交易团交办的其他工作。3.主题活动组责任单位:省投资促进局牵头,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农业农村厅、省商务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等部门配合。组 长:王 迅 省投资促进局局长副组长:赵怀君 省投资促进局副局长 施友连 省政府副秘书长、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副厅长 赖轶咏 省农业农村厅副厅长 谭 伟 省商务厅副厅长 饶祥碧 省文化和旅游厅副厅长工作职责:结合我省招商引资工作实际及产业发展需要,围绕进博会主题、目标和定位,办好我省相关主题推介活动;负责主题活动嘉宾的邀请及证件办理工作;充分利用进博会万商云集的机会,主动对接产业链上下游企业,聚焦延链、补链、强链,开展我省重点产业招商引资工作。完成省交易团交办的其他工作。4.外事工作组主责单位:省外办组 长:张士金省外办主任副组长:杨绍成省外办副主任工作职责:负责省领导会见外宾的沟通联络、场地安排、外事礼宾、现场翻译及外事接待等工作;指导各工作组、各交易分团做好外事工作。完成省交易团交办的其他工作。5.宣传组主责单位:省委宣传部组 长:庄志强 省委宣传部副部长、省政府新闻办主任副组长:赖 勇 省政府新闻办专职副主任工作职责:做好宣传工作,负责会前预热、会期及会后新闻报道;负责进博会信息系统中的云南宣传工作,展示云南风采;负责办理新闻媒体记者证件。完成省交易团交办的其他工作。6.上海保障组主责单位: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组 长:马 翔 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主任副组长:李继显 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副主任 饶华俊 省政府驻上海办事处副主任工作职责:负责做好省交易团服务保障工作;配合做好联系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工作;协助各交易分团做好后勤保障工作;协助做好省交易团主要领导参加开幕式、虹桥国际经济论坛等重要活动的证件办理工作。完成省交易团交办的其他工作。7.医疗保障组主责单位:省卫生健康委组 长:姜 旭 省卫生健康委主任副组长:何梦煌 省卫生健康委副主任工作职责:统筹协调省交易团赴沪及在沪期间医疗保障工作,主动对接联系进博会医疗保障专责机构,研究确定省交易团医疗保障工作策略,制定医疗保障和卫生防疫方案、应急处置预案并组织实施。(二)16+1交易分团主责单位:各州(市)人民政府,省卫生健康委工作职责:建立交易分团组织机构,制定交易分团工作方案;按照省交易团的量化指导目标,积极组织动员企业、机构等参会;挖掘采购潜力,全力扩大会期签约成交规模;负责报送重点采购商名录、采购需求、进口项目清单及进口采购金额计划;负责各交易分团参会人员及采购人员在线报名注册及证件办理、会期活动组织、成交统计及各项信息上报工作;结合各州(市)产业发展规划,充分利用进博会平台,积极对接参展外商,宣传推介云南,做好中国(云南)自由贸易试验区、边(跨)境经济合作区等各类开放平台的招商引资工作;卫生健康委交易分团负责落实医疗大健康行业企业参会和采购签约工作;配合各工作组做好省交易团工作。(三)成员单位省委台办负责我省台商的邀请报名参会工作,组织我省采购商与参展台资企业对接洽谈;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负责组织全省有技术合作需求的企业参会;省财政厅负责省交易团工作专项经费的预算、审批和监督管理;省国资委负责组织省属企业参会,挖掘采购需求,扩大采购成果;省市场监管局负责做好参会企业资质审查工作,确保企业信息真实、企业信用可靠;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农业农村厅、省文化和旅游厅、省工商联、省侨联等成员单位负责行业内企业(单位)的组织邀请及采购促进工作;省政府研究室负责省领导出席有关活动文稿的牵头起草工作;云南农垦集团负责配合做好主题活动的筹备工作。除上述分工外,各成员单位配合各工作组做好相关背景资料提供工作。四、工作保障(一)加强组织领导。在省交易团的统一领导下,各成员单位、工作组、交易分团要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深刻领会办好进博会的重大意义,建立健全上下联通、横向协同、跨行业跨领域跨区域贯通的工作机制,明确分管领导和联络员,建立信息沟通渠道和网络,及时掌握动态信息并落实有关工作,做到认识到位、组织到位、责任到位、工作到位。(二)狠抓工作落实。省交易团各成员单位、工作组、交易分团要扛牢压实工作责任,制定详细工作方案,明确时间表、路线图,确保任务明晰、责任到人,以更高标准、更实责任、更精准举措,落细落实各项筹备工作。(三)强化统筹协调。省商务厅要强化统筹协调,定期召开工作会议,定期报送工作进展,密切与上海市、中国国际进口博览局等有关方面的联系,及时协调解决工作中遇到的问题,确保完成目标任务。
2024-07
各相关单位及个人:为全面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深入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锚定“3815”战略发展目标,围绕“六个春城”建设,聚焦全市重点产业创新发展的需要,激发科技成果转化活力,提升全市科技成果转化水平,加快形成新质生产力,推进国家创新型城市建设,我局经广泛调研、认真研究,起草了《昆明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现面向社会公众公开征求意见建议,征求意见时间为2024年7月5日至18日。请于2024年7月18日(周四)前将相关建议意见反馈至昆明市科技局。建议意见反馈需注明联系人和联系方式,单位意见请加盖公章后反馈,社会公众可以通过邮件、信件等方式反馈。联系人及电话:昆明市科学技术局 成果转化与区域创新处 孙荔莎,0871-63136416邮箱:kjjjlckm@163.com邮寄地址:云南省昆明市呈贡区市级行政中心8号楼北楼5楼523室,650500 附件:昆明市促进科技成果转化若干措施(试行)昆明市科学技术局2024年7月4日友情链接
2024-07
根据《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办法》(云人社发〔2016〕182号)、《云南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关于印发云南省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工作人员面试测评暂行办法的通知》(云人社发〔2016〕405号)有关规定,经资格审查、笔试、面试、体检和考察等程序,现将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予以公示。 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2024年7月3日至7月11日)。公示期间,如有异议,请向省发展改革委机关纪委反映。 监督电话:0871-63118519。 附件: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所属事业单位2024年公开招聘拟聘用人员名单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2024年7月2日
2024-07
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有关企业: 根据《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管理办法》(云科规〔2020〕5号)和《云南省科技厅关于组织开展2024年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备案工作的通知》,经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审核推荐、省科技厅复核,现将“如讯信息技术(云南)有限公司”等560家2024年第二批拟备案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予以公示。公示期为2024年7月2日至7月8日,为期5个工作日。 公示期间,对拟备案的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有异议的单位或个人,均可以实名、书面形式向省科技厅反映。反映的问题需明确、具体,并提供相应事实依据。省科技厅对所反映的问题,将严格按照相关规定核查处理。 联系人及电话: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服务中心:白玉,0871-63182794;李煊,0871-63161307。 附件:2024年第二批拟备案云南省科技型中小企业名单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7
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有关单位: 为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有关深化“放管服”改革的决策部署,持续开展“减证便民”行动,按照《科技部关于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的通知》(国科发火〔2021〕362号)要求,推动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实行告知承诺制,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适用证明事项 (一)营业执照等企业注册登记证件; (二)专利证书等企业知识产权证件。 申请企业可以自主选择是否适用告知承诺制办理。 二、告知承诺办理流程 (一)确认按告知承诺制办理。以企业账号登录高新技术企业认定管理系统后,进入“高企认定申报—告知承诺制”。仔细阅读《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以下简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确认无误后,勾选“已阅读并同意《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并点击“下载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模板”。 (二)打印、签字盖章和扫描《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在线打印《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由法定代表人签字并加盖企业公章后,保存为PDF扫描件。 (三)提交《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点击“上传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复印件”,将已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PDF扫描件上传。同时,将签字盖章的《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原件)按照附件2中申报材料装订顺序附于申报材料中一同报送至所在地州(市)科技管理部门。 不选择适用告知承诺制的,申请企业应当按规定提供有关事项需要的证明材料。 三、工作要求 各州(市)科技管理部门要通过工作管理群、公众号等渠道公布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指南(附件1),告知承诺书格式文本,方便申请企业查阅、索取或下载。做好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宣传、解读,积极推行和落实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制工作。 附件: 1. 高新技术企业认定有关证明事项告知承诺办理指南 2. 证明事项告知承诺书(适用申请高新技术企业认定)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7月2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7
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各有关金融机构:根据《云南省财政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印发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政策实施方案的通知》(云财建〔2023〕91号)和《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关于申报2024年省级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的通知》(云工信中小〔2024〕16号)要求,现将2024年第一批优质中小企业银行贷款贴息资金资料报送有关事项通知如下:一、支持范围(一)支持对象经省级以上工业和信息化部门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包括专精特新“小巨人”企业、专精特新中小企业、创新型中小企业。2024年新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对认定日期后获得的新增贷款给予贴息。(具体名单见附件1)(二)支持条件1、贴息时间。本批次贴息贷款的发放时间为2024年1月1日-2024年6月30日,贴息期间为贷款实际发放日至2024年6月30日。在前期批次获得过贴息的续报贷款,累计贴息期限不能超过一年,贴息满一年的贷款本轮不再报送。2.贴息标准。每笔贷款按实际贷款金额的2%给予一年期贴息资金补助,贷款期限不足一年的按实际贷款期限计算。贴息金额以企业实际支付的利息为准,实际贷款利率低于2%的以实际利率计算贴息金额。贴息金额=本金金额*贴息天数*2%/360,若一笔贷款存在多次放款或还款的,分段计算贴息金额。3.不予支持情形。2023年以来发生过安全生产事故、环境污染事件、产品质量安全事故、纳税信用等级 D级或有违法涉税行为的,以及通过国家企业信用信息公示系统(云南)查询(网址:https://yn.gsxt.gov.cn/index.html),被列入经营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失信主体名单的企业项目不予支持。4.其他要求。2024年发放的贷款截至2024年6月30日贴息金额不足10000元的,累计至后续第二批报送。2024年新认定的优质中小企业,对认定日期后获得的新增贷款,后续第二批报送。同一笔贷款已享受国家或省级其他贷款贴息政策支持的原则上不再重复补助。二、组织程序(一)审核报送。7月16日前,各金融机构省级分行或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总行汇总本机构贴息材料,审核无误后统一向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提交。为保证贴息资金尽早下达惠及更多优质中小企业,对超过规定时间报送的材料一律不再受理。资料提交方式:登录“阳光云财一网通”(网址:http://czt.yn.gov.cn/ygyc/)完成信息填报,并上传加盖公章的贴息资金情况报告、《云南省2024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附件2)、承诺书(附件3)、放款凭证、结息凭证、经企业签章的确认书(附件4,2023年度批次已提供过的可不再提供)等附件。如企业存在名称变更,与附件1名单不一致的,需提供相关证明材料。(二)贴息终审。省工业和信息化厅收到各金融机构省级分行或地方性银行金融机构总行线上提交的贴息材料后,重点对以下内容进行审核:一是贷款主体是否符合名单制管理要求;二是贷款发放是否在规定时限范围内;三是贴息资金计算是否准确无误;四是其他需重点审核的内容。并根据终审结果提出贴息资金拟安排方案。(三)资金下达。按照“免申即享”的原则,省工业和信息化厅及时将终审确定的贴息资金拟安排方案提供省财政厅;省财政厅根据贴息资金拟安排方案,将贴息资金按企业归属地拨付到各州(市)财政局,各州(市)直接将贴息资金拨付相关企业。三、其他事项(一)各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要认真做好专项资金政策宣传及咨询解答工作,积极对接金融机构,提高政策知晓度和企业满意度。(二)各有关金融机构对符合条件的贷款贴息企业要做到应报尽报,并严格按照申报通知要求逐笔审核贷款贴息材料,对贴息材料和贴息金额的真实性、完整性、准确性进行把关。配合各级工业和信息化部门做好政策宣传和解释工作,对企业提出的问题及时给予答复。联系人:张潇丹联系电话:63565381附件:1.优质中小企业名单 2.云南省2024年优质中小企业贷款贴息情况汇总表 3.承诺书 4.确认书附件下载.rar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2024年6月29日
2024-07
各州(市)科技行政管理部门,有关高等学校、科研机构、企业: 实施乡村振兴战略,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大历史任务,是新时代“三农”工作的总抓手。积极推进创新驱动乡村振兴发展,是加速乡村振兴的有效路径。为组织动员全省科技资源聚焦服务乡村振兴主战场,推进高原特色现代农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云南省科技支撑乡村振兴六大行动(2021—2025年)》、2024年重点工作等要求,现将云南省2025年“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科技特派团和科技特派员申报等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流程 (一)网络填报 1.自本通知发布之日起,可登录云南省科技管理信息系统(http://116.52.249.142,以下简称信息系统)在线申报,申报截止时间2024年7月21日24:00。 2.申报类别请选择“创新引导与科技型企业培育计划”项下“乡村振兴科技专项”中对应项目。 3.没有注册信息系统账号的申报单位及参加单位,请先完成注册。 (二)推荐部门审核 申报材料由推荐部门在线审查、签署推荐意见后提交省科技厅(在线申报不需提交纸质材料)。推荐单位应切实履行职责,严格审核,在线审核时间为申报主体提交申请后3个工作日之内,审核截止时间2024年7月24日24:00。 二、申报要求 (一)所有申报单位和参与人应符合科研诚信管理要求。申报单位应对申请人的申请资格负责,并对申请材料的真实性和完整性进行审核。 (二)“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科技特派团、科技特派员等申报具体要求见附件。 (三)如申报单位、申报人因单位名称、身体健康状况、工作单位、社会诚信、法律责任等发生变化,请及时向省科技厅说明。 三、咨询方式 (一)业务咨询电话 1.“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严娟,全伟,茶本平,0871-63152883(兼传真);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吴杰,0871-63163265。 2.云南省科技特派员(团) 省农村科技服务中心:李婧媛,0871-63169621; 省科技厅农村科技处:杨苏,0871-63194887。 (二)申报系统技术支持 爱瑞思软件(深圳)有限公司:400-161-6289; 省科技厅信息中心:0871-63133894。 附件: 1.2025年“乡村振兴产业关键技术集成示范”项目申报工作 2.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团选派工作 3. 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工作 4. 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团服务需求汇总表 5. 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服务需求汇总表 6. 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选派五方协议书 7. 2025年云南省科技特派员选派对象情况汇总表 8. 各州(市)科技主管部门联系方式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2024年6月27日 (此件公开发布)
2024-07
各州(市)发展改革委、科技局、工业和信息化局、自然资源局、生态环境局、住房城乡建设局、国资委、能源局,各相关行业协会、省属企业: 根据《国家发展改革委办公厅等8部门关于组织推荐绿色技术的通知》(发改办环资〔2024〕528号),为加快先进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国家发展改革委联合有关部门组织开展《绿色技术推广目录(2024年版)》(以下简称《推广目录》)遴选发布工作。现就做好我省绿色技术推荐事宜通知如下: 一、任务目标 以协同推进降碳、减污、扩绿、增长为目标,以加快推动绿色低碳转型产业发展为重点,聚焦关键工艺流程和生产环节,择优推荐先进适用绿色技术。通过遴选发布《推广目录》,促进重点行业绿色技术创新推广,为经济社会发展全面绿色转型提供有力技术支撑。 二、推荐要求 (一)推荐范围。本次推荐技术应为节能降碳产业、环境保护产业、资源循环利用产业、能源绿色低碳转型、生态保护修复和利用、基础设施绿色升级领域的相关技术,具体分类参见《绿色低碳转型产业指导目录(2024年版)》(发改环资〔2024〕165号)。 (二)技术条件。推荐技术应具备显著的节能降碳和环境保护、资源高效利用效果,能够有效提升相关行业的绿色化水平,在行业内具有先进性、引领性和示范性,具有良好的推广价值和应用前景。推荐技术应成熟可靠,具有良好的经济适用性,在国内已有至少2个应用实例并已应用1年以上。 (三)技术持有单位条件。技术持有单位应具有良好的经营状况,无违法违规记录、未列入企业经营异常名录和严重违法失信名单,对推荐技术拥有自主知识产权(以专利证书为准),并获得了具备资质的第三方机构出具的检测报告或技术评估报告。 三、推荐程序 (一)自愿申报。符合要求的技术持有单位,可填写《绿色技术申报表(2024年度)》(附件1,以下简称“申报表”)、《绿色技术推荐汇总表》(附件2),提交单位所在地的州(市)发展改革委。各州(市)发展改革委会同本级有关部门对申报表和申报材料严格把关后,报送省发展改革委,各州(市)原则上报送的绿色技术不得超过3项。持有符合要求技术的省属企业,向省发展改革委报送相关申报材料,每个省属企业报送的绿色技术不得超过2项。请于2024年7月10日前以正式文件将申报表、汇总表纸质一式3份和电子版报送省发展改革委。 (二)省级初审和推荐。省发展改革委会同省科技厅、省工业和信息化厅、省自然资源厅、省生态环境厅、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省国资委、省能源局对技术持有单位申报的绿色技术进行初审。根据初审情况择优推荐6项绿色技术上报国家遴选。 (三)国家复审和发布。国家发展改革委将汇总后的绿色技术按职责分工推送至科技部、工业和信息化部、自然资源部、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国家能源局等有关部门进行审核。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对通过部门审核的绿色技术组织开展第三方评审,确定绿色技术清单,按程序发布《推广目录》。 四、成果应用 对于列入《推广目录》的绿色技术,各级发展改革部门将会同有关部门结合全国生态日、全国节能宣传周、全国低碳日、世界环境日等活动,加大宣传推广力度。鼓励有关部门、各行业协会和省属企业积极推动《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推广应用。对符合条件的、应用《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进行升级改造的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将予以积极支持。鼓励金融机构通过绿色信贷、绿色债券、碳减排支持工具等,加强对《推广目录》内绿色技术的融资支持。 五、联系方式 省发展改革委(资源节约和环境保护处) 联系人:储刚 0871-63113921 省科技厅(社会发展科技处) 联系人:高忠 0871-63138982 省工业和信息化厅(资源综合利用处) 联系人:张义方 0871-65317565 省自然资源厅(科技与对外合作处) 联系人:朱岚 0871-65712113 省生态环境厅(科技与财务处) 联系人:李楠 0871-64120262 省住房城乡建设厅(科技与标准定额处) 联系人:和嘉吉 0871-64320549 云南省国资委(改革和规划发展处) 联系人:吴本林 0871-63605057 省能源局(能源节约和科技装备处) 联系人:杨明凡 0871-64885673 附件:1.绿色技术申报表(2024年度) 2.绿色技术推荐汇总表 云南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云南省科学技术厅 云南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 云南省生态环境厅 云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云南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云南省能源局 2024年6月25日
2024-07
为做好惠企强企政策宣传推广和兑现落实工作,省发展改革委牵头,会同省级有关部门编制了《国家及云南省惠企强企政策清单(第二批)》,同时对第一批政策清单中部分兑现事项进行了信息更新。现于门户网站公开发布,欢迎广大企业查阅。附件:1.国家及云南省惠企强企政策清单(2024年第二批).xlsx